要点:
加拿大“在线新闻法案”要求数字平台,与加拿大新闻企业就其新闻内容的使用进行“付费”。但是,新法案却遭受到了巨头Google和Facebook的强烈反对。如果Google和Facebook不链接到加拿大的新闻网站,那么最大的输家可能是依靠这些网站吸引新受众的新闻公司。如果能够达成妥协,允许新闻公司从Google和Meta那里收取费用,这可能有助于阻止或至少减缓加拿大新闻媒体行业的衰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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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9日,Google宣布将屏蔽来自加拿大的新闻内容,从其平台的搜索引擎、新闻资讯和探索产品三大板块中删除与加拿大相关的新闻资讯,以回应加拿大议会上星期通过的“在线新闻法案”/Bill C-18。此新法案,强制要求数字平台必须向加拿大当地新闻机构进行内容付费,简单来说就是要“花钱买内容”。 Facebook母公司Meta在6月22日也宣布了类似的声明,以抗议加拿大Bill C-18。据相关报告显示,Google和Meta的联合回应可能会导致加拿大新闻出版商损失严重,甚至令一些较小的独立媒体大批量倒闭。
“在线新闻法”Bill C-18的争议
2023年6月22日,加拿大议会通过了遗产部长巴勃罗·罗德里格斯/Pablo Rodriguez提出的“在线新闻法案/Online News Act”,又称Bill C-18法案。根据官方说法,新法案将要求最大的数字平台(实际上是指Google、Facebook和Instagram“三大巨头”),与加拿大新闻企业就其新闻内容的使用进行“付费”。据官方声称,新法案目的是为了打破加拿大新闻业和大型数字平台之间的市场失衡,尊重新闻独立性并投资于加拿大的多元化新闻媒体,建立一个新的立法和监管框架,以确保加拿大数字新闻市场以及独立的本地新闻企业的公平性。
通过要求互联网平台在发布和共享链接时向新闻出版商提供补偿,C-18试图作出对加拿大新闻编辑机构更加有利的改革。根据官方数据统计,加拿大本土新闻平台原有的广告收入有80%都流向了Google和Facebook两大平台。自2008年以来,加拿大已有450多家新闻媒体机构因“入不敷出”而倒闭,仅过去两年就有60多家。因此,现在是解决“市场失衡”问题的关键时候。
但是,加拿大提出的C-18新法案却遭受到了数字平台巨头们的强烈反对!
Google全球事务主管在一篇博文中提到,“Bill C-18法案带来的结构性问题无法通过监管程序解决。”他称,“Google做出了一个很艰难的决定,即当法律生效时,将从Google的产品中删除加拿大新闻链接,并将不再为加拿大提供Google News Showcase”。 News Showcase项目,涉及加拿大150家本土新闻机构,此举动可谓影响重大。 Google及其母公司Alphabet全球事务总裁也表示,他对事情发展到这一步感到失望,但这项新法案行不通。他补充说到,Bill C-18法案对链接设置了价格,从而产生了无上限的财务责任,而Google只是为了让加拿大人更方便获取他们想了解的本土信息,现在却要“倒贴”付费提供服务。
Facebook母公司Meta亦随即表态,指加拿大的Facebook、Instagram用户不会再看到与加拿大相关的新闻内容。 Meta指,“屏蔽加拿大用户的新闻内容势在必行。我们开始行动,永久终止加拿大新闻。”Meta之所以有如此大的底气,源于其两大平台Facebook和Instagram都不是依靠“新闻资讯”作为主要收入来源内容组成,相比于Google,Meta可大胆地“拒绝”加拿大Bill C-18的所有要求。
针对数字平台巨头们的反馈,加拿大新闻媒体/News Media Canada集团首席执行官在表示:“与其通过拒绝为加拿大人提供及时、准确的新闻来展示他们非凡的市场力量,不如让所有利益相关者作为负责任的企业公民真诚行事,积极参与监管过程,以确保监管平衡、可预测和公平。”
C-18法案支持自由、独立的新闻界,并为数字新闻市场的可持续性以及本地、区域和国家新闻内容的制作做出贡献。在虚假信息不断增加和公众不信任不断增加的时代,这项新法案将确保加拿大人能够在地方和国家层面获得高质量、基于事实的新闻。虽然新法案陆续受到打击,但目前而言,加拿大总理贾斯廷·特鲁多/Justin Trudeau,依然立场坚定。本周特鲁多通过暂停政府在Facebook和Instagram上的广告来回击Meta。
但如果Google和Facebook等数字平台不链接到加拿大的新闻网站,那么最大的输家可能是依靠这些网站吸引新受众的所有新闻媒体公司。 “这是一种生存风险。“感觉就像一颗炸弹被放在了我们商业模式的中心。 ”位于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新闻网站The Tyee的出版人Jeanette Ageson说,“较小的数字媒体将受到新闻封锁的不成比例的影响,因为我们不像大型新闻品牌那样拥有知名品牌的知名度。 ”
但加拿大政府认为还有更大的谈判空间,因为Bill C-18新法案以澳大利亚类似立法为基础,考虑到Facebook最终在2021年与澳大利亚达成了一项“模糊”的协议,说明加拿大本次举措仍存在很多未知变数。
“流量争夺”背后的思考
加拿大不是历史上第一个向数字平台提出“内容收费”的国家。 2014年,西班牙通过了一项名为“知识产权法”/Ley de Propiedad Intelectua的法律,其中包含了一项规定,要求新闻数字平台向当地新闻出版商支付对应的费用。根据这项法律,数字平台必须向西班牙本地新闻出版商支付一定的费用,以获取并使用他们的新闻内容,而这个费用通常是按照平台上获取的新闻内容数量和质量来确定。
然而,这项新法律对当时的西班牙新闻产业造成了一系列的负面影响。在法律实施后不久,Google选择关闭了其在西班牙的新闻资讯内容服务,这意味着西班牙新闻出版商失去了通过Google新闻获取流量的机会。而受Google影响,其他一些互联网平台也选择关闭他们在西班牙的服务,因为他们认为支付费用并不划算。
这项法律也引发了不少的争议和批评。一些人认为这个法律使得西班牙新闻市场迅速缩小,对新闻出版商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使得他们失去了重要的流量来源。同时,一些出版商也表示,这项法律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反而限制了他们的在线流量曝光。最终,西班牙政府在2018年修正了这个规定,废除了向数字平台收取本地新闻出版商内容费用的要求。
除此以外,澳大利亚也是一个典型的案例。澳大利亚于2021年2月推出了“新闻媒体议价法”/News Media Bargaining Code,该法案的目标是解决新闻出版商与数字平台(主要是Google和Facebook)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
该法案的主要目的是确保新闻出版商能够从数字平台获得公平的经济回报,以维持其新闻业务的可持续性。澳大利亚政府认为,由于数字平台在广告收入和用户流量方面的垄断地位,新闻出版商的内容经常在这些平台上免费提供,从而对新闻产业造成了负面影响。因此,该法案旨在通过强制平台支付费用,重平衡新闻生态系统中的利益。
这项法案的实施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和争议。一方面,支持者认为该法案为新闻出版商提供了一种公平的经济回报机制,有助于维护新闻业务的可持续性。他们认为,数字平台应该为其平台上显示的新闻内容支付公平的费用。另一方面,批评者认为该法案对数字平台的经营模式构成了干扰和限制,可能导致平台对澳大利亚用户的服务受到影响。 Google曾威胁关闭其在澳大利亚的搜索引擎服务,而Facebook也曾暂停在澳大利亚用户之间共享新闻内容...这些举动引发了对言论自由和信息流通的担忧。
新闻媒体议价法在澳大利亚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和变化,并且对数字平台和新闻出版商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Google及Meta曾短暂屏蔽澳洲平台上的新闻内容,惟最终达成协议,向澳洲传媒支付转载新闻内容费用。而这一成功案例,也成为了这次加拿大C-18新法案的模板。
如果能够达成妥协,允许新闻公司从Google和Meta那里收取费用,这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有助于阻止或减缓加拿大新闻媒体行业的衰落。但更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狂呼社会研究所团队认为,相比依靠网站广告作为主要收入的新闻媒体平台,我们更应思考一种更长远的模式。
纽约时报的模式
2020年,传统报业机构的广告收入仍在持续缩水,而“纽约时报/The New York Times”却依然保持良好的发展状态,即使疫情期间的订阅量也一路攀升,目前已拥有逾600万的数字订阅用户。从发展趋势来看,“纽约时报”有望在2025年实现高达1000万的订阅量。从曾经的权威纸媒到今天的数字媒体领头羊,它的“数字化转型”之路值得我们深入探讨。
“纽约时报”创办于19世纪50年代,长期秉持着提供高质量新闻的原则,是美国极具影响力的权威大报。 20世纪后期,数字技术浪潮兴起,传统纸媒的发展受到威胁,尤其是进入21世纪,传媒行业格局骤变,纸媒营收逐年下滑,如何借助转型走出现实困境成为它的当务之急。
2011年,“纽约时报”为改善付费订阅模式,设立“软付费墙”尝试收费模式,将核心用户作为发展重心。随后,为了将阅读用户转化为付费订阅者,其对网站读者釆取计量付费的方式,并严格限定提供给第三方网站免费文章的数量。这一改革,让“纽约时报”在2012年实现数字订阅收入首超广告收入。此外,2014年是数字化转型以来最具变革性的一年,发生了一系列引人关注的事件,例如,改组领导层、创新审计、推出数字产品等。这些措施的积极效果,也带来了数字订阅用户和数字广告收入的快速增长。
2018年,“纽约时报”又实施了一项新规,读者如要阅读规定数量之外的报道,就须注册或登录账号。这项措施十分有效,带来好几百万注册用户,而且大部分人被成功转化为付费订阅用户。当然,为了使人们接受“数字化订阅”,它也釆取了许多灵活的付费策略,既有全平台和有限平台、时间长短不一的多样付费选择,也有“1美元/周”或50%的新用户优惠、“以老带新”折扣促销等订阅手段。最近几年,为了吸引更多线上付费订阅用户,它还推出“小型订阅项目”/Mini-Subscriptions,诸如“6.95美元/月”的填字游戏、“5美元/月”的NYT Cooking等订阅服务,满足对特定话题感兴趣的用户群体需求。虽然,“付费墙”刚推出时,引起了读者一定程度的心理抵触,但在优质内容与合理运营的支撑下,他们逐渐接受了“会员制”的数字化订阅。
2018年,由于付费用户猛增,“纽约时报”首次尝试提高数字化订阅价格。 2020年,其付费订阅用户突破600万,稳居全球第一,为数字化转型交出了一份里程碑式的成绩单。 2019年,“纽约时报”订阅用户的大幅增长,数字收入突破了8亿美元,提前1年完成其承诺的业务目标。其中,有超过4.2亿美元的收入都是数字订阅用户所贡献。
自诞生以来,“纽约时报”就把数字订阅用户作为其核心用户来发展,如何争取到数字用户,如何让他们付费订阅,成为该报数字业务的核心工作。从相关实践来看,“纽约时报”的付费用户经营之路有过不少波折,但在其深耕细作之下,该报完善了订阅策略,取得了亮眼的成绩。在美国,现有一半的数字新闻订阅者属于“纽约时报”,它的数字订阅用户数量超过了本地报纸的总和,而且,付费用户带来的收入已经代替了传统的网站广告收入,成为其最坚实的依靠。对于数字用户,“纽约时报”有着一种先天的忧患意识,很早就确立了核心用户的发展方向并进行专注经营,这些是不少传统媒体在数字化转型中所忽视或缺失的部分。其他正在经历转型阵痛的传统媒体也应该突破“媒体和用户”认同差异的局限,找到一条摆脱网站广告的收入模式。
观点1
在AI时代,我们应该以一个新的视角,去看待数字平台和AI技术之间的关系。数字平台如Google,与AI信息收集来源者之间的关系可以被视为一种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 Google作为数字平台,依靠AI技术和算法来搜集、分析和呈现信息,而AI信息收集来源者(如新闻出版商、内容创作者等)则提供具有价值的内容来吸引用户浏览、关注和广告商的合作。狂呼媒体曾有一文“Reddit收取API访问费,借助AI风口数据变现?” ,也揭示了AI时代互联网企业收费变现的趋势。
为了确保公平性,数字平台的付费机制应该基于两个主要原则:公平价值交换和合理利益分配。这意味着付费金额应该反映数字平台从AI信息收集来源者那里获得的价值,同时平衡双方的利益,而不应该“一家独吃”,才能实现稳定、可持续的合作发展。
基于流量和广告收入分享- 数字平台可以与AI信息收集来源者建立合作关系,按照他们的内容在平台上获得的流量和广告收入来分享费用。这种模型可以根据定义的指标和合同条款进行透明和公平的交易。
自愿的商业协议- 此外,还可以进行数字平台与AI间自愿的商业协议,确定付费方式和金额,以适应双方的利益和价值。基于平等协商和公平交易原则,并建立透明的合同和约定成为这一类合作的关键。
第三方仲裁机制- 为了解决付费争议,可以建立第三方仲裁机制,专门处理数字平台与AI信息收集来源者之间的付费问题。这种机制可以提供独立的评估和仲裁,确保公平性和公正性。
透明度和监管- 为了规范这一过程,应该有明确的规则和监管机制来确保数字平台的行为符合公平和竞争的原则。国家政府和相关监管机构可以制定法律、政策和监管标准,以确保数字平台的付费行为和利益分配公平合理。
总结来说,确保数字平台和AI信息收集来源者之间付费的公平性需要建立在公平价值交换和合理利益分配的原则上。透明、公正的付费模型和合同协议,以及第三方仲裁机制和监管机制的存在,可以帮助确保这一过程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观点2
让我们从Google类的数字平台角度去思考Bill C-18法案是否存在着不合理性。
Google反对C-18法案有三个方面的“不可为”原因。首先,作为新闻数字平台,Google通过提供新闻搜索和新闻聚合服务,为用户提供了方便的新闻访问途径。但是,C-18法案要求Google向加拿大本土新闻出版商支付费用,以显示他们的新闻内容,这对Google的商业盈利模式和用户体验都会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
一方面,Google认为自己已经为新闻出版商提供了重要的价值。通过在搜索结果中展示新闻链接和摘要,Google为其带来了大量的流量和曝光。这种流量和曝光对于新闻出版商来说是宝贵的,甚至可以帮助它们吸引更多的读者关注和广告收入。因此,Google认为自己为新闻出版商提供了价值,并不应被要求支付额外费用。
另一方面,Google担心C-18法案可能对其业务模式和盈利能力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如果Google被迫支付高额的费用给新闻出版商,那么他们可能需要调整自己的广告模式或者向用户收取费用来弥补成本的空隙。这可能导致用户流失或者对广告商不利,从而损害了Google的核心业务。
此外,C-18法案可能对数字平台的言论自由产生负面影响。如果Google被迫支付费用给新闻出版商,那么它可能会选择减少或移除新闻内容的显示,以避免付费。这一系列的操作,可能限制了用户的新闻获取渠道,从而对信息的流通和言论自由产生偏颇、片面的理解,进而导致更大的社会负面影响。
综上所述,Google反对新闻媒体议价法主要是因为他们认为自己已经为新闻出版商提供了价值,并且该法案可能对其业务模式、盈利能力和言论自由产生负面影响。他们主张通过自愿的商业协议来解决数字平台和新闻出版商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而不是通过强制性法案进行的费用支付。值得注意的是,一旦加拿大C-18法案通过,那么其他国家必定也会“模仿”并纷纷要求Google,从而让Google的商业模式进一步崩塌。